“瘋狂”的城中村電價 階梯電價實施以來,鄭州多數城中村電價瘋漲,數百萬房客因此“躺著中槍”
電價改革方案中,二檔電價每度漲5分,三檔電價每度漲3角 城中村電價則每度漲5角甚至漲1元電價亂漲瘋漲,該誰來管?鄭州市長信箱:漲價是房東個人行為,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專家稱,“如果公共政策反而加重底層人群的生活負擔,這是對本應被關注的弱勢群體的無視和不負責”
城中村電價管理,就像這表箱走出的線路一樣雜亂無序
階梯電價實施以來,鄭州多數城中村電價瘋漲,數百萬房客因此“躺著中槍”
電價改革方案中,二檔電價每度漲5分,三檔電價每度漲3角 城中村電價則每度漲5角甚至漲1元
電價亂漲瘋漲,該誰來管?鄭州市長信箱:漲價是房東個人行為,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專家稱,“如果公共政策反而加重底層人群的生活負擔,這是對本應被關注的弱勢群體的無視和不負責”
河南商報記者 齊亞瓊
自7月1日階梯電價方案實施以來,鄭州市多數城中村電價從原來的1元/度漲至1.5元/度,部分甚至漲到了2元/度。
新政策在城中村引發的電價瘋漲效應,讓鄭州市大約200萬流動人口深受其苦。
對于城中村房東的漲價行為,鄭州市長信箱回復稱,這屬于房東個人行為,建議房客和房東協商解決。
專家認為,此次電價改革,導致城中村房客生活負擔加重,而這些人大多是打工族,本來就是弱勢群體,尤其對價格敏感,“如果公共政策反而加重底層人群的生活負擔,這是對本應被關注的弱勢群體的無視和不負責”。
事件
房東電價翻一番,房客“傷不起”
在鄭州市一家教輔機構工作的裴先生最近打算搬出鄭州市城中村廟李。
對于在廟李中街576棟住了兩年多的裴先生來說,做出這個決定并不容易。雖然住在這個二三十平方米的標間只能算是蝸居,但小小出租屋承載著他扎根鄭州的夢想。
7月10日,裴先生鎖上門,看了一眼屋外的電表,失望地出門。
裴先生最大的愿望是攢錢在鄭州買套房子,如今,這塊小小的電表刺痛了他。
河南商報記者看到,在裴先生租住的廟李中街576棟一樓出入口,掛著房東的通知:“自7月1日起,電費漲至2元/度。”
“電腦在公司,屋里只有電視、電磁爐和燈泡,事實上我一個人一個月用電量不過三四十度,就是氣不過房東漲價,憑什么別人用電一度0.56元,你收費本來就高,還要再漲。”裴先生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因為氣惱,他已經決定搬離城中村。
他在汝河小區已找好了房子,一室一廳,一個月500元,雖然價格比城中村貴了一倍還多,但他已下定決心離開。
住他隔壁的一個租客,和裴先生也有同樣想法,他們都被高電價逼離城中村,轉而棲身小區。
或許在不少年輕人看來,一氣之下撤離將付出更大的生活成本,但不少時候,讓自己順心和高興比很多東西都重要。
調查
多數城中村電價在1.5元/度以上
保守估計,在鄭州市有200多萬流動人口與裴先生感同身受。
河南商報記者近日走訪了鄭州市東西南北、三環內外等10多個城中村了解到,城中村電價瘋漲已是普遍現象。大部分房東把每度電價從1元調至1.5元,像裴先生的房東那樣電價翻番調的,也不在少數。
柳林村、劉莊、高皇寨等暫住人口密度極大、被網友戲稱為“鄭州小香港”的多個城中村,電價都不約而同飆到1.5元/度以上。
老鴉陳新村的租客還不太多,可城中村版電價已經波及這里。不少房東都在門口掛出告示:從7月1起電價漲至1.5元/度。
鄭州市經開區的東楊村,居住著上百戶本地居民,每戶居民都有一棟六七層的樓房,不少房間對外出租。7月8日,在該村主干道上,一穿花襯衫的女房東說:“這里現在的電價還是1元/度,聽說別的地方都漲到一塊五啦,我們也都商量著漲呢。”
另一名年齡稍大些的村民告訴河南商報記者,他們打算在月中電業局工作人員抄完電表后再統一漲價,方便算賬。
鄭州市人口最密集的城中村之一的陳寨,不少房東都在樓下掛著小黑板告知房客:6~7月電費將按1.5元/度計算,右下角標注著通知時間:6月1日。
算賬
租房大戶靠漲價每月多賺數千元
有網友認為,城中村電價瘋漲的背后,反映出房東挾改革以謀私利的普遍心態。
有人專門為此算了一筆賬。
假設:房東A是“一戶一表”用戶,他的電表總表數每月為4000度,房客為80戶。
求解:漲價后,理想狀態下,房東A每個月能多賺多少錢?
根據階梯電價方案,“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量標準按每戶每月180度確定,電價仍按0.56元/度執行;第二檔電量標準按每戶每月180~260度確定,電價提高到0.61元/度;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0度以上,電價提高到0.86元/度。
這樣算來,房東A一個月需繳納電費為:180×0.56+80×0.61+3740×0.86=3366元。
假設房東A收的電價是1.5元/度,他從80戶房客手中一個月收上來多少錢呢?答案是4000×1.5=6000元。
假設房東A收的電價是2元/度,那么他這個月收取的電費就是8000元。
與其繳納的3366元電費相比,房東A通過漲價從中獲取的利潤在2634~4634元之間。
市長信箱
漲價是個人行為,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近日,河南商報記者就此問題致電電力部門,鄭州供電公司有關人士回應,他們對房東收取的電費嚴格按照政策執行,一戶的定義是以宅基證明或戶口本或房產證為依據的,各出租戶房間安裝的電表是房東為了管理方便私自安裝的,并不在電力部門管轄之列。
城中村電價飆漲后,也有市民向市長信箱反映情況,詢問為何物價局不管,希望政府干涉一下。
鄭州市長信箱很快對此作出回復,處理意見如下:“你好!都市村莊房子出租、電價上漲均屬房東個人行為,建議和房東協商解決。”
此外,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目前各方正在形成意見,建議對現行階梯電價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彌補;也有人透露,會專門針對城中村用電問題進行一些補充。
專家說法
改革讓底層人群“中槍”
是對弱勢群體的不負責
對于城中村電價亂漲瘋漲,河南省商業經濟學會秘書長宋向清認為,水、電、汽、油屬于特殊商品,任何家庭和私人不得超出國家政策限定的價格,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對個人隨意漲價行為的監管和懲治。
在河南省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邸瑛琪看來,這次電價改革的后遺癥就是引發城中村租房戶用電費用增高。
他認為,一方面,在城中村居住的租房戶是弱勢群體,他們對價格最敏感,階梯電價的實施增加了他們的實際開支,這是客觀現實。另一方面,租房戶承擔了本來應該由政府承擔的義務。
“政策應該有普遍性,但也應該針對某些弱勢群體給出特殊的關照,這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溫度。”邸瑛琪說,政府可以引導市場,也可以綁架市場,如果政府部門的制度改革和政策制定包含著加重底層人群生活負擔的要素,那么就是對制度和政策的不負責,也是對應該被關注的弱勢群體的無視和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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