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務院參事支招房地產調控:不應該限購,而應該"限賣"。5月28日10點,經濟之聲聚焦:限購和限賣,哪種方式更能夠抑制投機性購房?經濟持續下滑,在房地產限購政策上做出調整有沒有可能?
中廣網北京5月28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目前的經濟走勢不同樂觀,一些重要的指標持續走低,未來經濟發展的動力來自何方?這個問題見仁見智。而在這幾天舉行的“2012云南企業家大講堂”上,國務院參事陳全生開出了自己的藥方。在他的藥方里,房地產依然是發展的重點。
在陳全生看來,今年是中國經濟最困難的一年,而且中國經濟可能在完全沒有太多預兆的情況下出現快速放緩的風險。而拉動經濟三駕馬車的動力如何恢復,消費不是短期能實現的,外需不是我們單方面能控制的,最后只好再來看投資。根據陳全生列舉的數據,房地產占到了目前投資比重的25%,因此,如何發展好房地產行業,是關鍵所在。
在他看來,房地產現在的調控政策,房地產商不滿意,銀行不滿意,有錢買房的和沒錢買房的人都不滿意,上下游產業更是不滿意。但是,“如果放松,擔心房價反彈,失信于民;繼續緊縮,擔心拖累經濟,影響穩定。”陳全生認為,突破現在的困局應該用"銷售市場與租賃市場并重,買房與租房并舉"方式。
他建議,房地產投機,"買"是為了"賣",應將現行的"限買"政策改為"限賣"政策。建議實行"允許買房,限制賣房,獎勵租房,閑置罰款"的政策。"這樣做,一是利用一部分老百姓的錢給另一部分老百姓解決“有房住”的問題,二是讓老百姓合理合法獲得財產性收入。"
那么,怎樣讓現在清淡的房地產市場煥發新的健康生機呢?陳全生建議,各級政府多方式籌集資金,打折購買現有竣工房屋,然后全部租賃出去。"這樣既可以解決房地產市場低迷,又可以讓老百姓有房住,還可壓低房價。同時還能盤活資金,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央廣財經評論》,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微博)評論本話題。
首先請您把把脈,現在強調房地產投資的重要性是否可取?
楊紅旭:現在這個時候比較敏感,去年的時候房地產投資增幅基本上維持在30%以上,遠遠超過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幅,所以去年整個投資情況還不錯,1-4月份全國的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是只有18.7%這樣的增幅,這個增幅是近很多個月份以來首次低于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速。也就是在投資的三架馬車當中,房地產已經拖了投資的后腿了,所以可能會對整個經濟增長帶來負面的作用。所以我認為,第一還是應該強調房地產對整個經濟的重要性,主要是通過開發投資這樣的路徑傳遞出去。第二,也不應該太關注為了保這個東西而去盲目出臺政策,因為目前來看中國的房地產業成為很多地方政府的經濟支柱,或者說是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長期來看,應該是讓地方政府去房地產化,減少對房地產的依賴。
以前說到房地產調控都一直在說限購,但是陳全生提出了一個新觀點,就是限制賣房,通過這種方式限制投機性購房。這種限制賣房的辦法和限購的作用相比能否更大?
楊紅旭:限購著眼于當前,因為當前我們依然是在抑制房價,房價在部分城市依然是偏高的,所以不讓買就減少了需求,這個作用是立竿見影的,去年以來成交低迷包括價格下滑主要是限購起作用,但是限賣的話有個長期過程,比如說現在取消限購,施行限賣,很多人就認為現在房價還會反彈,只要持有房屋不管以后賣不賣,總歸我的資產是保值增值的,所以說這個是限賣的作用可能是稍微中長期一點,但是限購的話利馬就可以立竿見影。我個人認為,在整個房價調整還未到位的情況之下,現在放開限制購很多需求會重新沖進來。如果說是假以時日,等到幾年之后整個房價比較平穩了,那么說那個時候再施行限售可能是比限購要好點,但不管是限購還是限售,都屬于行政干預手段,我認為都不是那么合理。
現在房地產企業很多都面臨著資金鏈短缺的問題,而另一方面就是房子建好了以后賣不出去,所以陳全生建議現在可以政府進行融資,然后把房子折價買下來之后,租給有需要的人,這種方式之前是否有過嘗試的經驗?
楊紅旭:在08年底、09年上半年整個樓市比較低迷的時候,確實是有地方政府去收購部分的房屋,因為整個市場上房屋過剩了,存量比較大,確實有這樣的行為,但是都是一些零星行為,收購的規模也比較小,收購之后很多政府把它作為保障房來源或者說租出去,或者說當經濟適用房賣出去,這個我覺得只是有這樣些許的經驗,但是他現在建議好像是說規模還挺大的。這個我認為第一要控制規模,要收購的話只能納入到保障房體系當中去,因為要搞住房保障總歸是要建房子,那么既有的房屋如果能夠低價買進的話也是一種方式,總歸是增加保障房的一個供給的房源來源問題,規模不能大,規模大的話,本來現在地方政府就很缺錢,如果說利用政府的錢去大幅買這種房屋的話,那可能會緩解開發商的壓力,但是政府的負擔就比較重了,而且一買一賣,買的時候到底是買哪個企業的項目,這里面存在一些灰色空間。第二買了之后租出去,你是租給什么樣的人很關鍵,不能說租給全部的市民,只要想租都可以租,這樣不對的,因為你要政府收購之后想要租只能租給保障對象,也就是說是符合中國住房保障政策的群體和家庭,而不是隨便人都可以租,所以說控制規模還要控制保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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