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千余名師生叫苦不迭 環保局嚴厲查處
人民網(微博)北京5月9日電 (記者 韓月)有河南網友近期在留言板上發帖,舉報在原陽縣橋北馬井學校中學院東鄰的一個裝飾設計企業違法排污,嚴重影響到學校千余名師生的身體健康。“自2009年開始投入生產至今,該家具廠不斷向空氣中排放大量的甲醛,上千名師生每天呼吸著這樣刺鼻有毒的空氣”,網友表示曾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并無改善,企業仍舊我行我素。
昨日,新鄉市環保局就網帖《救救我校師生》作出回應,介紹稱網友所反映的揚帆集團家具廠名為“河南銘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2009年3月通過環保部門審批。但在2012年初,該公司擅自新建噴漆設備并安裝在西側生產車間,市環保監察支隊已下達限期糾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目前,該公司噴漆設備已經拆除,馬井學校師生對企業整改情況表示滿意。
【網民留言】
河南省原陽縣橋北馬井學校中學院東鄰,有一家以生產室內裝修板材及家具、柜臺為主的楊帆集團。自2009年開始投入生產至今,該家具廠不斷向空氣中排放大量的甲醛,上千名師生每天呼吸著這樣刺鼻有毒的空氣,嚴重影響了學校千余名師生的身體健康。我們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無人問津。三年來,該集團我行我素。我們忍無可忍,近期決定集體罷課。
馬井學校教師
答復意見:
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長留言反映的問題,新鄉市委已責成市環保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具體情況向您反饋如下:
經查,您反映的揚帆集團家具廠名為“河南銘輝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2009年3月通過環保部門審批。但在2012年初,該公司擅自新建噴漆設備并安裝在西側生產車間,市環保監察支隊已下達限期糾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目前,該公司噴漆設備已經拆除,馬井學校師生對企業整改情況表示滿意。
中共新鄉市委
2012年5月3日
【網民留言】
知道領導比較忙,我就長話短說了。我是新鄉市輝縣一車戶,有一問題弄不明白,為何輝縣的拉沙車得辦沙票,有沙管局管著,其它地區就沒有呢,這是國家允許的嗎?是上面的意思嗎?有后門的不辦票,我們辦票的就沒有一點利潤了,這就讓我們不能辦票的車戶沒有一點活路了,這也是沙票價太高的原因造成的,希望領導能管管
答復意見:
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長留言反映的問題,新鄉市委已責成輝縣市委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具體情況向您反饋如下:
輝縣市砂管局辦理砂票,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征收的資源稅。河南省其他存在砂石資源的地區同樣有砂石資源管理部門管理,并征收資源稅。
針對您反映的不法車戶惡意逃稅問題,輝縣市下達了《關于強化砂石資源稅征收管理和超限超載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正在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經查,未發現走后門不辦砂票問題。如您發現不辦砂票逃稅現象,可撥打監督舉報電話:6296906、6292873。
中共新鄉市委
2012年5月3日
【網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長你好!我是長垣縣的一位菜農,我這里人多地少,從祖輩到現在靠種植蔬菜維持生活,近年來隨著我省的經濟騰飛發展,我這里的菜農面臨著永遠失去土地,土地被征用做房地產開發,可賠償我們的蔬菜大棚仍按93文執行,為何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征地拆遷補償條列【2011年】2011年3月一號文執行?我們該怎么辦,去哪里反映此事?
此致!
答復意見:
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長留言反映的問題,新鄉市委已責成長垣縣委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具體情況向您反饋如下:
您反映的是長垣縣蒲東辦事處柴堤村征地補償問題。經查,該村征地共2宗,均獲省政府批文,分別在2006年、2009年征收,地上附著物都是按照《新鄉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1993〕229號)進行補償,合法有效。
2011年5月,按照上級文件精神,新鄉市出臺《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新鄉市國家建設征用集體土地地上(地下)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新政文〔2011〕95號),明確規定新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實施后,項目建設用地征收未涉及柴堤村。您如有疑問,可向長垣縣國土局咨詢反映。
中共新鄉市委
2012年5月4日
【網民留言】
內黃縣田氏鎮孟莊村付章衛在村東頭違規建造一溶劑油加工廠,產品名稱:溶劑油;生產設備:儲油罐、蒸餾塔、涼水塔、導熱油爐;原料:石腦油。非法占有耕地20畝,且未經消防、環保部門審批,到孟莊就能看見,現在正在建設中,已經立起5個100多噸的大油罐,5個大油罐,離居民區很近,不到500米,會不會失火,是否消防達標,如果消防失火,五個油罐,燒起來,4000多口人的性命就相當于坐在炸藥包上,鄉村沒有大型消防設備,會不會像大連油罐一樣無法控制,會不會像原子彈一樣爆炸?方圓10公里將近20個村莊好幾萬人。會不會殃及?會不會成為全國新聞?還有,會不會污染環境?會不會污染空氣?會不會污染土地?會不會污染水資源?過幾年,我們的家園還能不能清潔?,我是村里人,非法占有耕地我們可以不管,但是我為我的安全擔心,全村4000口人的健康憑什么成為別人利益的犧牲品?希望你們到那里看看,盡快檢查,制止,拆除。
我給安陽市政府留言了,轉由內黃縣政府答復,他們給的意見是整改,我們不要整改,我們要求拆除,怎么整改,離居民區那么近,消防能過關嗎?環保呢,誰能保證沒有空氣、土壤、水的污染??誰保證我們不得慢性病?鄉村天高皇帝遠,有點污染誰管?鄉村不是建設這些項目的地方,沒人監管。
該拆必須拆,建議由省級部門批示,由省環保廳及消防總隊檢查督導,我們要的是消防安全和環境評估;以及不得慢性病;我們要的是平安、空氣、土壤、水。
查處后的煉油廠也在公關,從哪里公關不知道,最近看到煉油廠外面的墻上寫上了《振興內黃經濟。。》等口號,無非是想讓煉油廠合法化,變成招商引資 或重點項目,但是我們不管他是什么項目,必須拆除,錢可以晚點賺,或者不賺,但是人沒了,一切都沒了。。。。
看看下面的附件,就知道該拆還是不該拆。
附:石腦油的健康危害: 石腦油蒸氣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癥狀,如濃度過高,幾分鐘即可引起呼吸困難、紫紺等缺氧癥狀。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土壤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危險性類別:第3.2類中閃點液體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急性健康影響:
食 入:在生產環境中,不大可能通過該途徑進入人體。攝入較大的劑量可引起惡心、嘔吐、麻醉、無力、頭暈、呼吸表淺、腹脹、意識喪失和抽搐,可發生中樞神經系統抑制。
眼睛接觸:該物質可刺激眼睛,長期接觸引起炎癥反應。反復長期接觸可導致結膜炎。
皮膚接觸:該液體使皮膚不適,能引起皮炎。該物質可加重原有的皮膚病。
吸 入:該蒸氣使上呼吸道不適。出現上呼吸道刺激癥狀,高濃度可發生呼吸困難、紫紺等缺氧癥狀。長時間接觸低濃度(約90 mg/L)可產生輕度中樞神經系統癥狀。 慢性健康影響:
環境危害:本品易燃,具刺激性,對環境有危害。對大氣、土壤和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第四部分急 救 措 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類。用流動清水沖洗皮膚和頭發(可用肥皂)。如果出現刺激癥狀,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立即就醫
吸 入:脫離污染區至空氣新鮮處。對癥治療,就醫。
食 入:禁止催吐。意識清醒者可用水漱口。對癥治療,就醫。
第五部分 消 防 措 施
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沿地面擴散,并積聚在低洼處和限制性地區。蒸氣能傳播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在火場中,容器受熱可能發生爆裂。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噴水霧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禁止使用直流水。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滅火。
滅火注意事項: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的聲音增大,必須馬上撤離。用水滅火無效。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行動: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對泄漏區進行通風。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注意事項:適當通風。在可能產生高濃度的地方,操作人員使用適當的個體防護用品。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含殘留的產品(液體和/或蒸氣)。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感謝您對我省環保事業的關心和對我們的信任,對您反映的問題,省環境保護廳高度重視,已責成安陽市環境保護局進行了認真辦理。現將安陽市環境保護局辦理的具體情況向您反饋如下:
經查,群眾反映的企業位于田氏鎮孟莊村與西口上村之間,距離兩村均有1200米左右,2012年3月內黃縣環境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就已發現該企業。當時該企業尚未建成,已投入生產。未辦理環保相關手續。
內黃縣環保局立即對該企業下達了《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內環限改字[2012]第2106號),責令該加工廠立即停止建設,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并立案處理。目前該企業已停止生產、停止建設。
歡迎您繼續關注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的工作,及時給我們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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