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記者 高國輝
“溫州個人境外直投試點又要重啟了。”昨日,國內幾家財經媒體傳出消息稱,央行和銀監會正積極考慮將溫州作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個人直投試點已基本確定。據悉,上海、天津也已向國務院申報個人直投方案,有望與溫州一同獲批。
個人境外直投試點曾被冠以“資本項目對外開放的破冰之旅”的美譽。去年初,《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即高調亮相,但因國家外管局持有異議,該方案隨后暫緩實施。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允許個人直投符合國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改革意圖,投資于實體企業的規定亦有利于減小民資走出去的阻力。
個人境外直投試點一波三折
作為民營經濟活躍,同時也是全國著名僑鄉之一的溫州,試圖爭取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的沖動一直強烈。早在2010年,溫州就開始進入方案申報階段,并成立了由溫州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領導小組。去年1月7日,溫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正式公布了《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簡稱《試點方案》)。
若《試點方案》獲批,溫州將成為我國第一個允許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城市。按照溫州市的規劃,2011年為方案實施階段,力求取得實質性突破。但就在各界對溫州個人直投試點翹首以盼時,《試點方案》卻因“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異議”而暫緩實施。此后,溫州個人直投試點漸漸匿跡于公眾視野。
據媒體當時報道,外管局擔憂《試點方案》可能成為海外熱錢的涌入渠道,從而加大人民幣升值壓力。溫州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處處長周小平表示,將根據決策層的意見建議,對方案予以修改完善,但改革的方向必須堅持。
在沉寂了一年有余之后,本月20日,“2012年溫州市外匯管理工作會議”傳出消息稱,中央已基本確定溫州為個人境外直投的試驗區域之一,上海亦有望同時獲批。
溫州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認為,溫州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具有較好的條件基礎。“溫州經濟發達,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潛在市場需求巨大。同時,溫州具有改革創新的優良傳統,且按照《試點方案》,風險可預測可控制。”
《試點方案》規定,試點期間,投資者單項境外投資額不超過300萬美元;多個投資者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投資總額不超過1000萬美元;且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年度總額不超過2億美元。另外,溫州還將為試點建立個人境外投資聯合年檢制度,加強對境外投資企業的動態管理。
萬億民資渴求海外投資渠道
溫州市商務局透露,《試點方案》目前經國務院辦公廳調研審核后,已報國務院待批。商務局正不斷充實擬開展個人境外投資的項目數據庫,同時,溫商融資擔保公司已組建完成,溫州市海外投資服務中心籌備工作也在有序展開。
作為《試點方案》的起草者之一,周小平指出,開放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有利于嗅覺靈敏的溫州商人把握全球商機,而金融危機為溫州民資介入海外直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2012年溫州市外匯管理工作會議”披露的數據顯示,2011年,溫州境外投資額5352.7萬美元,外匯資金匯出2139.04萬美元,人民幣境外投資176.7萬美元,對外擔保450萬美元。2012年,溫州市新批設立境外機構(企業)21家、增資4家,中方投資總額6677萬美元,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營業額4455萬美元,同比增長169%。
但囿于政策限制,內地居民不得進行境外直接投資,且每年換匯額度僅為5萬美元。這極大地抑制了我國民間資本投資海外的沖動,坐擁萬億元民間資本的溫州更只能“望洋興嘆”。
“其實溫州個人通過非規范渠道獲取外匯在境外進行投資的行為一直存在。”溫州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坦言,“目前,個人境外投資尚無具體操作辦法,因此一些個人除通過非正規渠道對外直接投資外,部分個人投資者無奈‘變身’通過設立公司對外投資。”
“個人境外直投有利于引導民間資金合法合理走出去,促進溫州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并為國家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積累試點經驗。”溫州市商務局在《試點方案》中說,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建立規范化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渠道,既有利于加強對個人項下跨境資本流動管理,也有利于維護個人境外投資的合法權益,并提升境內投資主體的國際競爭力。
試點風險可控不會引發資本外逃
知名經濟學家,廣東商學院院長陸磊昨日向記者表示,試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是內地開放資本項目可兌換的一個步驟,也是一個必然趨勢。“就在上個月,央行撰寫的一份報告明確指出內地加快資本賬戶開放的條件基本成熟。”
“以前,具有政府背景的一些國有企業走出去時遇到很多障礙,甚至投資巨虧,使得大家對國企的境外投資頗有微詞,這次鼓勵自然人走出去,阻力就小了很多。”連平分析說。
“和以往相比,探索試點以個人名義對外直接投資在政策上有所放松,而且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逐步實現資本賬戶可自由兌換改革的基本意圖。”連平認為,今后,國家外匯管理改革的路徑可以更寬,境外投資也要進一步放開,包括允許個人直接投資于海外證券市場。
盡管各界普遍看好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但也有分析人士擔憂,在溫州民間資金鏈極為脆弱,頻現跑路事件的背景下,試點個人海外直接投資會否引發資本的瘋狂外逃?令劍走偏鋒的溫州民間資本雪上加霜。
陸磊認為,決定一國資本會否外逃的根本因素在本國宏觀經濟的健康程度和吸引力,如果經濟基本面羸弱不堪,則資本外逃是存在可能性的,即便實施管制,也可以通過其他暗藏的渠道出境。
而在連平看來,由于《試點方案》限定極為嚴格,個人只能通過新設、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且不準投資設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引發資本外逃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政府會對投資者境外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對納入試點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者主體進行資格管理,初期試點的規模也不會很大。”連平還指出,境外收購、兼并的難度較大,通過個人直投實施資本外逃的可行性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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