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2月2日電(張浪)記者2日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成都市新津縣一施工班組長因拖欠70多名農民工工資共計25萬元人民幣,日前被該縣檢察院批捕。這是今年《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成都市新津縣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經查實,新津縣金科廊橋水鄉(一期A區1-4#樓)土建及普通水電工程班組長李艷梅挪用民工工資款,將70余名民工工資卡中的工資25萬元取出,用于支付材料款、訴訟費,發到民工手里的僅僅7萬余元,造成拖欠。后經該縣人社局、建設局多次找到承包方及李艷梅協調解決,但終無結果?h人社局于2012年1月11日向李艷梅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在1月15日前支付民工工資25萬元。李艷梅在規定期限結束后仍未支付。新津縣人社局按《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及時將此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局于1月16日將李艷梅刑事拘留。1月20日,新津縣人民檢察院正式下達逮捕令,將其逮捕。
成都市人社局向記者透露,該案將于近期提起公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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