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顏劍 王文嫣
“銀行從業人員不得參與民間借貸,一經發現立即開除。”10月11日,溫州市銀監局領導在傳達上級精神的會議上對各銀行的高管們表示。
今年5月份,溫州市銀監局曾表示,去年以來,從其開展的現場檢查和銀行從業人員不良行為排查情況來看,個別銀行信貸人員確實存在與社會中介機構有資金往來的問題,如通過社會中介墊付保證金虛增存款、聯合社會中介為客戶墊資還貸等,溫州市銀監局督促相關銀行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理,并要求相關銀行進行整改。
熟悉溫州民間借貸及高利貸行業的人士向記者表示,其實,銀行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甚至直接放高利貸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并且,在很多情況下,正是一些銀行從業人員的違規協助,很多民間借貸、放高利貸的行為才能實施。
“此前某銀行副行長除了違規向企業發放巨額貸款之外,還自己放高利貸幾千萬,最終企業主‘跑路’,自己也不得不跟著‘跑’了。”知情人士透露。
近期溫州頻現企業主“跑路”現象,引發全國對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崩盤,并進而引發金融系統性風險的擔憂。
近日,浙江省銀監局推出“一攬子”金融幫扶措施,其中,就明令禁止銀行向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融資。10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9項措施支持小型企業發展,明確提出,在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有效遏制民間借貸高利貸化傾向,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金融傳銷等違法活動;嚴格監管,禁止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溫州警方破獲了一起13億元的高利貸案,竟然發現該筆貸款的債主八成是有一定級別的公務員。
對此,知情人士認為,“雖然普通的公務員可以從銀行獲得優惠貸款,但估計不太可能都拿著錢去放高利貸,不能把這個案例普遍化后認為有八成公務員在放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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