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獨家報道】 2011年,本市市級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1.1億元;其中公務接待預算3.3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5.58億元。這是新民網記者7月28日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會議上獲得的信息。
常委會上,市財政局局長蔣卓慶做了《關于上海市2010年市本級決算及2011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報告中指出,2010年全市預算完成和決算情況較好,財政改革和發展取得新進展,市與區縣財稅管理體制和財政預算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財政信息的公開力度進一步加大。
報告還透露,本市在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三項經費(簡稱“三公”經費)預算管理的基礎上,由市財政局匯總市級部門2011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報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向社會公開。
“經匯總,2011年本市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1.1億元!笔Y卓慶介紹,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1.95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5.85億元、公務接待費預算3.3億元。
蔣卓慶同時表示,有關本市市級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向社會公開工作參照中央做法辦理。(新民網記者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