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塑化劑生產荔枝香精 廣州白云批捕5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嫌犯
鐘亞雅
本報訊(記者鐘亞雅)明知塑化劑只能用于日化香精,仍分工合作,將塑化劑加工成食用香精出售給食品公司,造成大量塑化劑超標的飲料流向市場,嚴重威脅群眾食品安全。近日,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批準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嚴俊、鄧學輝、鄧鏈、胡俊安和鄧益華。
經查明,鄧益華于2003年9月創立廣州仟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聘請胡俊安、鄧鏈、鄧學輝、嚴俊為員工。2009年9月,鄧益華吩咐鄧學輝購買了一桶200公斤的塑化劑原料用于研發香精。國家明確規定,嚴禁在食品添加劑中人為添加該物質。鄧益華等5人均為生產食用香精的從業人員,明知塑化劑只能用于日化香精,不能添加到食用香精里,但為了追求利潤,5人分工合作,加工含塑化劑的香精。
經過一番調配實驗后,鄧益華研發了人為添加塑化劑成分的荔枝香精配方,他隨即安排胡俊安等人按照上述配方生產香精。由鄧學輝購買原材料,胡俊安、鄧鏈將配方帶回技術部和從倉庫送原材料來的嚴俊,一起按照配方生產塑化劑大量超標的荔枝香精的香基,再將香基送到其他部門加工成香精出售。自今年1月起,福建康輝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東源食品有限公司均向仟川公司購買了這批荔枝香精,并制作成荔枝爽飲料。經檢驗,荔枝爽使用的荔枝香精里,塑化劑含量最低是國家標準的52倍,最高達15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