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5月20日電(記者 劉雙雙)從2012年7月1日起,湖南將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全面開展存量房交易稅征管工作。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高東山20日表示,該省將通過實行差別化的房地產稅收與信貸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辦發(2011)1號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出臺了《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湘政辦【2011】25號)。
在信貸政策方面,湖南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執行30%(含)以上的首付款比例;對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水平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三套以上商品住房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交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對在長沙市內五區購買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各銀行機構要認真審查借款人家庭是否具備購房條件,有效落實限購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及時編制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問題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總量。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設用地總量的70%。進一步完善工地政策,嚴防出現高價地,堅決杜絕土地出讓中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低價歷史最高價的情況,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高東山表示,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湖南加大了對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的監督管理,就是開發項目一定要按程序合法同時要確保資金到位,不能出現半路子工程;其次是嚴格監管銷售行為,特別是預售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加大典型案件查處力度;第三就是抓緊建立湖南省房地產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這個信用評價體系將會向全社會予以公布,讓全社會對房地產企業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