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2月22日電 (記者朱虹)天津市近日出臺措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天津市規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天津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繳納個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2011年,天津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23萬套。對不同層面困難家庭發放3種補貼,全年共發放8.5萬戶。
天津市將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