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2月22日電(任麗娜) 記者22日從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領導組辦公室獲悉,該省將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責任追究的力度,對不適合分管案件的官員要建議調換,對不辦案的縣紀委書記,要進行誡勉談話,必要時要對其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
據介紹,山西省部分單位對煤焦領域反腐查處案件有畏難松懈情緒,特別是部分縣紀委書記由于任職時間較長,且臨近換屆,因而態度不積極,工作不主動,突出表現為“兩多兩少”:責任追究案件多,典型腐敗案件少;輕處分案件多,重處分案件少。此外,案件查辦工作發展不平衡,工作力度還不夠大,投入的精力和力量不足,一些有影響、有震動的案件還沒能取得突破。
針對上述情況,山西省要求各級煤焦領域反腐專項辦表示要建立案件備案和督辦制度,對各地各部門各基層單位煤焦領域發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省專項辦案件管理組要重點督辦或直接參辦。
對查辦案件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要實行重點督辦;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斗爭領導組辦公室稱,要實行嚴格問責。
此外,山西將積極拓寬煤焦領域反腐案件來源渠道,將深入煤礦兼并重組企業進行專項調研,從資源整合、企業重組、關閉整頓中發現案件線索,對照煤礦企業審批、監管、生產、流通、服務等環節進行摸排,篩選案件線索。與此同時,山西將通過積極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建立執紀執法情況互通制度,加強對煤礦兼并重組中暴露出來的一些異常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調查研究,主動出擊,深挖細查,以案帶案,拓展案件線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