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區房管局辦事大廳內滿是等待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居民。當日,北京市出臺落實新“國八條”的樓市調控細則,細則要求,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在北京購房,須提供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證明。中新社記者 蘇丹 攝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電(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今天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八條”、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對沒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建立健全約談問責機制;發展改革、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稅務、公安、民政、統計、人力社保、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健全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確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標責任書規定的各項任務;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設進度,按期完成開工和竣工任務,并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進度,嚴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實保障性住房全過程“陽光工程”;保證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通知同時強調,國土部門要確保住房用地供應,并嚴格依法查處閑置用地,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杜絕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的情況發生。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個人轉讓住房稅收征管,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財政、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相互配合,積極開展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堅決堵塞稅收漏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