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1月10日電 (記者 李飛云) 記者今天從浙江溫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獲悉,溫州日前發布《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18周歲以上擁有溫州戶籍并取得因私護照者可赴境外投資。溫州由此成為中國首個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試點城市。
2011年伊始,溫州發布《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一起發布的有相關配套政策文件《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和《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通知,允許18周歲以上溫州戶籍且取得因私護照的投資者使用自有外匯資金、人民幣購匯以及經核準的其它外匯資產來源等進行境外直接投資。投資者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再投資。
根據試行的管理辦法,投資者單項境外投資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多個投資者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投資總額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年度總額不超過2億美元。投資方式限定為通過新設、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辦法同時還設定限制投資的對象和區域:投資者不準投資設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不準涉及中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和貨物、能源、礦產類境外投資;不準在與中國未建交國家、特定國家或地區進行境外投資,也不準涉及多國(地區)利益的境外投資。
溫州市外經貿局對外經濟合作處處長周小平告訴記者,因溫州民間資金豐厚,民間投資需求強,截至2009年底,經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準“走出去”的溫州境外企業和機構達558家,同時每年有許多海外投資項目來溫推介;為使得投資便利和規范化,溫州多部門經一年多時間醞釀合作出臺此策。
為此,溫州市還將成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領導小組,計劃自2010年-2012年用3年時間開展該項試點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