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9日發出通知,規定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同時,二套住房的個人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根據北京市最新發布的《關于規范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同時,取消“購買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貸款首付10%”的現行做法。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
通知還規定,從29日起,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購房者申請公積金二套房貸將被拒貸。所購房屋為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用途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購買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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