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譚建偉)二手房交易按核定價征稅或下月執行,開征房產稅深圳尚無明確時間表。昨天,市地稅局有關人士就記者提出的“熱點問題”作出上述回應。
深圳二手房市場存在“陰陽合同”是公開的秘密。每套房流失的稅收數以萬元甚至十萬元計;而且讓炒房者有獲利空子可鉆。9月1日實施的《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地產交易稅費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地產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不同合同提供便利”,違反者“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罰款。”但是,買賣雙方自行操作“陰陽合同”的口子并未堵住,“陰陽合同”打而不死。
內地城市的實踐表明,杜絕“陰陽合同”的可行辦法是,不以合同價為依據,而以稅務部門核定的房價為基準征稅。這樣,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就沒有逃稅的價值。此舉堪稱釜底抽薪。市地稅局有關人士透露,個人轉讓二手房按核定價征稅的相關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原來計劃年底前執行,現在看來會很快推出。目前,方案即將送交市法制辦審核,預計下個月可能在全市正式實施。
針對深圳市將試點開征房產稅的傳聞,該人士表示,深圳曾對物業稅進行過模擬評估。對房產稅的研究工作也一直在做,評估方法研究、稅源調查等都在進行中。“我們注意到,媒體關于三部委會簽房產稅有關文件的報道中未提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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