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多部委再出重拳,自4月17日出臺“史上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新國十條”后,再次推出“五條升級版”。
此次新政措辭嚴厲,再次重申“國十條”中一些模糊之處,還將“問責”放在第一條規定中,并要求各地立即制定“國十條”實施細則,幾乎不給地方政府留有任何自行解讀和繼續觀望的空間,其中提到“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繼9月29日國家多部委推出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政策之后,浙江、廣東、福建等地密集性出臺房產新措施。
浙江11月起預售款封閉管理
相關規定:《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11月1日起執行
發布日期:9月30日
開發商收存商品房預售款將全部納入資金監管賬戶,未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的項目,不能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資金使用實行封閉式管理,銀行將根據項目節點完工證明,分批次向開發商支付資金。
深圳戶籍市民限購兩套房
相關規定:《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
發布日期:9月30日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廈門臨時限購:1戶買1套
相關規定:《關于貫徹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
發布日期:10月1日
采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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