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6月9日下午消息 今日有香港媒體報道稱北京開始向商業地產征收房產稅,成為首個向非經營性房產征收物業稅的地區。對此北京地稅局解釋稱,北京一直以來都對商業和寫字樓征收房產稅,并非新的稅種。
北京地稅局地方稅工作人員向新浪財經解釋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房產稅自1986年10月1日開始征收。對商業和寫字樓以房產原值減除30%后的余值為稅基,1.2%的稅率。而住宅類房屋目前則免稅。
高和投資董事長、原SOHO中國運營總裁蘇鑫在與新浪財經對話時也證實,北京對商鋪、寫字樓等一直在征收房產稅。
戴德梁行華北區商鋪部董事張家鵬還向新浪財經介紹,目前商鋪和寫字樓在租賃過程中一般還要收取租金12.5%作為租賃稅,不過業內人士稱,由于監管不嚴,該稅種一直形同虛設。
對于目前坊間傳言的在住宅領域開征房產稅,上述北京地稅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也都是傳聞,并沒有接到正式的文件。”(丁蕊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