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張涵 實習生 郭奕涵)昨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新疆工作座談會上表示,將在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而在昨日稍早前中石油股東大會后的媒體見面會上,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也已“提前”透露了上述消息。業內人士表示,資源稅的正式實施可能會在“十二五”期間。
我國的資源稅開征于1984年,當時財政部規定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先行開征資源稅,對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暫緩征收。從1994年1月1日起,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現行資源稅征稅范圍僅限于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等七個品目。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資源形勢的變化,這種從量計征的模式近年來屢受詬病,因為其沒有考慮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浪費和對環境的破壞成本,也不能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
“資源稅作為一個獨立的稅種征收16年以來,所提供的稅收收入規模相當有限,”社科院財貿所博士生導師楊志勇說,幾經改革,資源稅稅收收入在2009年只占稅收總收入的0.61%。
能源專家林伯強認為,選擇新疆作為試點,一方面是因為新疆資源豐富,另一方面該地區新礦較多,資源稅在實施過程中所受到的各方面限制較少。
不過,業界人士向記者表示,資源稅改革對油氣行業的影響將明顯小于煤炭、有色金屬等行業。因為石油資源稅如果進一步調高,則必然會涉及到特別收益金的調整,公司的總成本并不會受到太大影響。蔣潔敏昨日也在會上表示,目前石油稅費的多方征收比較混亂,因此他建議政府借此機會理順資源稅的機制,將其與石油特別收益金結合起來征收。
分析認為,國家對于節能減排需求的日益增加和“十二五”臨近是此次資源稅改革的推動原因,但由于條件的現實,試點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短時間內不會全面實施,最終的正式鋪開可能會在“十二五”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