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聶偉柱 發自北京
年初,市里給了5億元的融資任務,到年末,簽約的融資規模超過了50億元。2009年,對于石家莊市融資平臺——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而言,業績超常。
事實上,這種超常發展不單發生在石家莊一地。據悉,河北省農信社以信托的方式向河北當地的地方融資平臺注入資金達397.5億元,其中有相當部分資金被用作項目資本金。令人奇怪的是,早在去年,銀監會已經對河北農信社的這種資金運用方式給予了風險提示,但仍然不妨礙河北地方融資平臺順利取得貸款。
貸款變項目資本金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金融機構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這即是說企業貸款最高額限定在金融機構資本余額的10%以內。
舉例而言,縣聯社若有5億資本,其對單一客戶最高貸款額度為5000萬。對于動輒數十億的基礎設施建設而言,數千萬的貸款顯然不夠。
然而,對于縣聯社而言,巨額的存款利息規模龐大,這倒逼其加緊為資金尋找出口;對于地方融資平臺而言,融資是其安生立命根本。由此,兩者一拍即合,而將雙方緊緊捆綁在一起的則是信托產品。河北省農信聯社則承擔了協調縣聯社的職責。
操作的流程是:地方融資平臺與信托公司簽署合作協議,信托公司推出信托計劃,而各級縣聯社則積極購買信托計劃。由此,縣聯社的資金在信托計劃“漂洗”之后進入了融資平臺的賬戶。
以石家莊為例,2009年3月,石家莊市政府與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河北省聯社將通過信托渠道為石家莊提供資本金融資80億元,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提供配套資金80億元。
融資要通過信托渠道,引入信托公司成為必經渠道,而中融信托、中信信托有幸入圍。2009年,石家莊國資委、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融信托簽署共同簽署融資框架協議,合作完成50億元募集資金。
2009年,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成功地以股權形式融資20億元。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中融信托高管已拜會石家莊市,商洽融資具體事宜,后期30億的融資額度,將根據石家莊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
不難看出,通過上述操作之后,地方大項目的資本金實際源頭均在金融機構。事實上,融資平臺以此方式獲得項目資本金之后,又可以此撬動更多的銀行貸款。
觸碰銀監會規定?
根據現行貸款通則,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這即是說,貸款用作補充資本金從法律意義上講行不通。
然而,上述操作不但繞開了商業銀行法中單一借款占比不超過10%的規定,也繞開了資本金貸款閘門。
對農信社而言,以信托購買信托計劃的形式,突破10%貸款總額的紅線,擴大貸款規模;融資平臺籌措到相應資金甚至是項目資本金;信托機構則賺了一筆不菲的發行費。
“評價此類信托計劃,關鍵要看兩點。”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邢成表示,其一、量入為出,信托計劃規模要據地方財政的情況而定;其二、合法合規,不能違反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的規定。
據了解,信用社資金的退出以政府再回購信托為主。以石家莊為例,石家莊僅與河北農信社合作涉及金額就高達160億元,而去年石家莊財政收入為310億元。
對于河北農信社的上述操作,銀監會在去年5月,曾下發了《關于加強河北省聯社向地方政府平臺公司提供項目資本金融資風險監管通知》和《關于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向地方政府提供項目資本金融資的監管意見》。
2009年9月,銀監會還下發了《關于信托公司開展項目融資業務涉及項目資本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信托公司不得將債務性集合信托計劃資金用于補充項目資本金。
分析人士稱,盡管河北農信社涉足信托計劃在《通知》之前,已是既定事實,但可以肯定的是,未完成的信托計劃資金絕不能用于補充項目資本金。
截至今年1月末,河北農信社貸款余額約2700億元左右,如此算來,397.5億元是其貸款余額的14%。
專家觀點
“債券換貸款”可解地方融資平臺風險
每經實習記者 蔡穎 發自北京
“在我們看來,地方融資平臺獲得的銀行貸款應被視為地方政府的隱含債務,”野村證券中國首席經濟學家孫明春認為,“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應該有財政能力可以在未來幾年解決這一問題。”
根據銀監會的數據,截至2009年6月,全國共有8221家地方政府投資公司。根據央行數據,2009年的貸款金額達到5萬億。也有研究人員估計這類貸款達到11.4萬億,到2011年底再增12.7萬億。孫明春所做的研究表明,假設這些債務有50%,相當于12.1萬億變成壞賬,根據對2011年銀行貸款余額的估計,這將導致不良貸款率上升至20%左右。
“我們認為政府不會允許危機的發生。”孫明春認為,“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地方政府通過 ‘債券換貸款’,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專門用于償還地方政府投資公司的貸款。”
如果啟動這類的 “債券換貸款”項目,債券的主要購買者實際上可能就是銀行自己。這些債券的償還將取決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稅收而不是單個項目的現金流。因此,12.1萬億元是否會成為問題要取決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總體財政狀況。“如果得到有效實施,我們相信地方政府投資公司帶來的隱性財政負擔應該不會影響中國政府的財政可持續性。”孫明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