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安置費等方面2.51億元,占0.5% 農業土地開發等方面26.5億元,占5.4% 廉租房建設方面38.5億元,占7.8% 制圖/楊佳寧
北京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孟景偉近日透露,去年北京市土地出讓金實際為494.17億元,八成用于民生支出。
孟景偉稱,去年本市土地出讓金實際為494.17億元。一些媒體所說的900多億元只是合同出讓價款的簡單累加,因開發商分期付款,拿地后無力付款等原因,使得實際土地出讓金和合同出讓價款有很大出入。
孟景偉說,通常所說的財政收入,指的是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主要由稅收收入組成。本市財政收入中不包含土地出讓金收入。土地出讓金收入是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的,與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是相對獨立的,收入一旦取得,必須專款專用。
他認為,本市財政收入增長是建立在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經濟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以及發展環境不斷改善基礎上的,不依賴土地收入。
對于494.17億元土地出讓金的用途,孟景偉表示,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兩成用于彌補土地開發整理成本外,八成都用于民生支出。(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