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特約記者 丁蕊 2月23日下午消息,記者獲悉,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已于2月21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即北京版“國11條”。北京11部門將聯手,遏制過快上漲房價。
政策房需占新開工套數50%
根據《實施意見》,2010年各類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開工套數的50%以上。
在2009年新開工政策性住房938萬平方米,竣工229萬平方米的基礎上,2010年新開工建設和收購政策性住房13.4萬套,全部解決2009年底已通過審核正在輪候的住房困難家庭。
廢除購房優惠政策
根據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已經過期的購房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
對二套住房貸款嚴格執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個人銷售普通住房營業稅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征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未滿5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買賣時,營業稅按全額繳納的,方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按總額1%繳納的優惠。
而去年一月暫停的限外令也自動恢復執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嚴懲囤地炒地行為
《實施意見》明確,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出讓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公頃。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并嚴格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讓價款。
北京將加強對已出讓房地產項目批后監管,依法開展閑置土地的清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地價款、開工、竣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追究違約責任,并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
同時對已供地未開工、已開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加強監督管理和跟蹤服務,發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制作用,促開工、促上市。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也將成為懲處重點。
加強價格監測
針對開發商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的問題,《實施意見》稱,北京將加大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嚴厲打擊無證售房、未按規定時限開盤、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市規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最低規模為施工許可證批準的施工范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三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
《實施意見》還提出,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
此外,北京市還將完善房價分類統計和發布機制,穩定市場預期。
專家預計北京局部房價或下跌
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向記者表示,北京的政策是與國十一條的對接,沒有特別的新意。其表示,全國兩會即將在北京召開,或許也是為化解輿論壓力。
其預計,房價問題會成為兩會討論的焦點問題,不排除兩會后會出現一些新的提法,“對兩會還是有一定的期待。”
記者今日還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已經出現供應環比有所增加、投資投機性購房有所降溫、價格漲幅趨緩的積極變化。
2010年1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新增供應9640套,比2009年12月增加6.1%;成交8698套,比2009年12月減少42.3%;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環比指數為102.6,漲幅比12月回落2.1個百分點。
陳國強向記者表示,“北京版國十一條對市場的預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他認為,北京部分漲幅過快的地區,房價或將面臨盤整或者小幅下跌。
去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指出,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該通知分五個方面共十一條,因此被簡稱為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國十一條”。
本文為經濟觀察網與新浪財經聯合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