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記者 胥會云 發自上海
閑置土地滿2年,且沒有說明閑置原因的,上海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土地登記。
20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發布了《關于本市開展閑置土地登記的公告》(下稱《公告》),要求凡是依法取得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沒有按相關規定按時開工的開發項目均應到土地所在的區縣規劃和土地管理局進行登記,并說明未開工原因。登記時間截止到3月22日。
根據《公告》,未按要求登記、未說明原因的建設單位,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照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對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登記,并在誠信檔案中予以記載。
8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發布信息稱,近期擬收回和督促開工8幅閑置土地,這些土地均為住宅或商住綜合類用地,累計面積約66公頃,相當于66萬平方米。當然,這也只是官方公布的上海閑置土地的一小部分。根據2009年8月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公布的數據,上海全市共有1077公頃住宅用地處于“批而未用“狀態。其中相當一部分在開發商手中,涉及70多個房地產項目。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8日還表態稱,為進一步加大預防和處置力度,市和區縣規土部門將構建有效的閑置土地發現和處置機制。而其中首要的一條,就是實行全市公告登記辦法,對開工時間已滿一年還未開工的開發單位要求其到所在區規土部門進行登記,說明原因。
同時還將進一步規范土地供應行為,公開已供土地的受讓人、位置、面積、用途、成交時間、成交價格、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等宗地信息。對于未按時繳納出讓金或未按時開發的,限制其進入土地市場繼續拿地。
據了解,在上述8幅閑置土地之外,還將進一步公開造成閑置土地的開發單位名單和處置工作。
按照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發布的信息,2009年,上海曾對全市批而未用閑置土地做了專項清理,近年來收回閑置土地40幅、136公頃,盤活了一批閑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