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5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廉政公署展開“強風”行動偵破歷來最大宗的樓宇貪污案,拘捕共29名人士,其中任職房協高級主任的朱家恒承認索取及收受利益等4項控罪,涉款8.3萬元,他認罪后轉為控方證人指證其它被告,14日在屯門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及賠償1.5萬元給房協。
同案另3名被告則于本月初被判入獄18個月。
案情透露,于2006年,被告朱家恒為房協物業管理咨詢中心元朗辦事處工作,案發期間元朗均華樓、好發洋樓和福順樓的業主立案法團向房協申請資助,以進行翻新工程。
前年某日至去年4月1日,被告與一名房協職員達成協議,共同以貪污手段及不向大廈代表推薦出價最低的投標者,以協助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鄺超橋及其前同事曹德光,取得涉案大廈的顧問及工程顧問資格,并達成以工程費2%和3%作為被告的報酬,其間被告先后索取1.3萬元及4萬元賄款。
去年4月1日被告在九龍塘又一城收取曹德光1萬元賄款時,即場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
案情顯示,朱于前年曾接受2人提供的2萬元,以協助該建筑公司取得元朗福順樓的一項價值2600萬元的翻新工程合約。
涉案另外3名被告為應占鳴(44歲),被控去年2月5日收受建筑商1萬元的金錢利益,協助該建筑商其后取得若干樓宇的翻新工程合約。
另外2名被告分別是維港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鄺超橋(47歲)及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股東曹德光(39歲),被控3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