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維)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為了保障省內電煤正常供應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經省政府同意,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省動用省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對省內發電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凡與省內國有重點煤礦按375元/噸(對應熱值5000大卡)價格兌現電煤發運量的省內發電企業列入補貼范圍,其耗用的省內國有重點煤礦電煤由省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每噸補貼15元。實施補貼期間,每月補貼金額按照省內發電企業當月耗用的國有重點煤礦電煤量計算。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當月重點煤礦供應省內各發電企業的電煤量及相關票據,各發電企業提供當月耗用的國有重點煤礦電煤量、相關票據及補貼資金專用賬戶,于次月10日前報送省物價局審核。
補貼資金撥付根據核定的補貼金額,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煤炭價格調節基金補貼發電企業的使用計劃,并會同省財政廳辦理基金撥付通知。省農業銀行依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使用計劃和基金撥付通知,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有關發電企業補貼資金專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