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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蔣彥鑫) 北京首次由財政部代理發行的5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有望在下月發行,期限為三年。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徐熙表示,發行地方債券的利率將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決定,預計與目前發行的國債利率相當。債券利息按年支付,三年到期后一次還本。
所有項目須3年內完工
昨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舉行,審議通過了市財政局局長楊曉超做的《關于北京市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
楊曉超稱,根據財政部確定的債券規模和相關要求,統籌考慮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按照向南城、向經濟社會薄弱環節等傾斜的原則,確定了北京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項目。
據了解,所有項目都必須要在3年內完工。
酌情決定是否限額發行
市財政局副局長徐熙表示,這是北京首次發行地方債券,發行時間預計在四 五月份。考慮到當前百姓購買債券的熱情比較高,是否會采取限額發行方式,將由承銷商酌情決定。
據介紹,地方政府債券為可流通記賬式債券,期限三年,發行后可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流通。也就是說,在證券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都可以購買地方債券。雖然地方債券冠以地方省市的名頭,但并不局限于本地居民購買。北京居民可以購買其他省份發行的地方債券,外省居民也可以購買北京發行的地方債券。據了解,與國債一樣,地方債券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債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
徐熙表示,昨日該報告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財政局已向財政部報告,等待財政部批準。
■ 分配細則
34億投向交通基礎設施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楊曉超稱,根據財政部確定的債券規模和相關要求,統籌考慮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按照向南城、向經濟社會薄弱環節等傾斜的原則,確定了北京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項目,計劃將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用于中央投資配套、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社會事業、交通基礎設施、資源能源保障等方面。其中,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投入總額為34億元。
10億
中央投資配套項目
其中清河再生水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5億元,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5億元。
4億
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社會事業項目
其中宣武醫院改擴建一期工程2億元、首都圖書館二期暨北京方志館工程2億元。
34億
交通基礎設施項目
其中蒲黃榆路工程及拆遷8億元,阜石路二期13億元,國道111工程8億元,清源路2.5億元,長周路2.5億元。
8億
資源能源保障項目
其中三河熱電廠輸熱主干線工程3億元,南水北調配套南干渠工程5億元。
■ 釋疑
項目選擇
具備民生等3要件
56億元投入的項目是如何選擇和確定的?對此,徐熙解釋說,選擇這些項目,是因為他們具備3個條件。其一,項目和民生密切相關;其二,這些都是成熟的、資金一到位就能夠馬上啟動的項目;其三,項目之前也在預算之中,但建設周期較長,此次投入可以加快其進度。
據了解,這些項目為初步安排,具體資金安排將根據項目建設進度,按照確定的投資領域,在部分項目間進行適當調整,以確保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償還方式
三年到期一次還本
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按年支付,三年到期后一次還本。發行費及每年償債利息所需資金從財政“償債資金”中解決,三年后還本資金納入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徐熙說,這項工作對財政部門是個新考驗。以往每年的財政報告主要是實現當年的收支平衡;今后,在這個基礎上,還需要做中期的平衡,比如56億元債券的發行,就涉及3年財政收支的平衡問題。為此,北京要結合財政部的有關安排,研究5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的管理辦法。
資金監管
按時間點專項審計
徐熙表示,由于56億元債券涉及歸還利息,因此,對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績效考核將更加嚴格。這些資金除了和普通財政資金一樣納入監管,還要由審計部門按時間點進行專項審計,審計中要求每個環節都緊密銜接。這也為今后北京嘗試一些借款的方式做好鋪墊。此外,財政部門每季度給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資金收支情況時,對于56億元債券資金的使用,以及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都將做專題匯報。
他表示,選擇的4類項目,并非只有這56億元投資,而是這部分資金和財政資金實現融合。
■ 背景
申報300億獲批56億
徐熙表示,和去年同期相比,北京今年1月財政收入下降17%,二月下降12%,56億元地方債券對于政府的“現金流”非常解渴。
他表示,之前,北京向財政部申報了300億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希望至少能獲得150億-160億元。但由于中央確定的政策是向西部傾斜,因此實際的56億元比政府期望值要小一些。但即便如此,這些錢對于加快一些項目的進度,具有很好的加速作用。他舉例說,比如阜石路二期的建設,一是建設周期將加快,二是建設路線可望延長。
2009年初的人代會上,北京安排固定資產投資305億元。本報記者 蔣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