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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左穎)今后新建商品房轉讓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市法制辦昨天在官網發布了《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修訂版,并明確規定延期交房、建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等都被視為違法行為。
依據管理辦法,新建商品房轉讓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但獨棟別墅、整棟樓房和車庫(位)轉讓可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也可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或者按照套(單元)計價。管理辦法還明確規定,推行房地產轉讓合同網上簽約和網上登記備案制度。同時,預售商品房的書面合同需新增“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所在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時間”等內容。
另外,管理辦法中還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法行為予以了更加嚴格的管理和界定,包括違規交易、拖欠工程款、延期交房、未同步建設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建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等都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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