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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名地震孤兒有被收養意愿 追蹤
如何登記
直接到孤兒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咨詢辦理
孤兒情況
5歲以下的6名,5~10歲的28名,10~14歲的54名
(記者 向朝陽) 昨日本報報道了88名地震孤兒有被收養意愿的消息后,受到愛心人士的強烈關注,他們紛紛打來電話詢問收養細則,了解這些孤兒的相關情況。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省民政廳婚姻收養處處長江濤。
想收養地震孤兒,相關手續怎么辦理?江濤說,這些孤兒主要分布在綿陽、德陽、阿壩等重災區。從下周一起,愛心人士可以直接到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咨詢信息、辦理手續,其中具有父母雙亡證明的孤兒可以及時辦理收養手續;父母失蹤的孤兒,須等兩年期滿由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后才能辦理收養手續。愛心人士須符合《收養法》的規定,特別是必須具備良好的撫養條件和心理撫慰能力。但根據有關規定,地震孤兒的收養均不對海外家庭(包括華僑和港澳臺同胞)。
這88名孤兒的情況如何?江濤介紹,88名地震孤兒中,5歲以下的智障孤兒6名,5~10歲的28名、10~14歲的54名,后兩個年齡段的一部分孤兒有身體或其他方面的殘疾。
如果不能被收養,這些地震孤兒能得到妥善安置嗎?江濤介紹,目前,所有地震孤兒都已得到妥善安置,下一步將通過辦理低保,采取親屬代養、寄養、家庭收養、類家庭養育、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等方式妥善養育。據了解,除政府救濟之外,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還將從今年12月起給地震孤兒發放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補助費,直至其年滿18周歲。
資料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修正)》有關收養的相關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