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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記者 吳楚瞳)成都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快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用3年時間完成全市災后城鄉住房重建,要求各區(市)縣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災后城鄉住房重建的選址定點。
對受災地區城鎮居民購置自住房的貸款利率下限,按人民銀行規定的現行水平統一下調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6倍,住房按揭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為10%,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均優惠1個百分點。
災毀住房農戶選擇原址重建和統規自建住房的受災農戶,以宅基地使用權和擬建房屋產權作抵押貸款,貸款額度最高6萬元,貸款期最長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