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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購房貼息受理標準提高2955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1:34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梁文匯 上海市財政局昨天公布,2008年度申請購房貸款貼息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標準為23623元,比2007年度的標準20668元提高了2955元。 上海自2003年6月起對中低收入家庭購房實施貸款貼息政策以來,受理標準近年來逐年提高,2006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標準為18645元。 不過,昨日上海市財政局并沒有調整申請購房貸款家庭的購房貼息的房價標準和貼息標準,仍按2005年公布的標準執行。 根據2005年的標準,中低收入家庭貼息的房價標準為,所購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500元,且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或所購二手房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500元,但總價不超過33萬元。如果所購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500元,但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超過幅度在3%以內,按90平方米計算享受貼息政策。 貼息標準購買每平方米單價不超過40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5%的貼息;購買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000元、但不超過45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0%的貼息;購買每平方米單價超過4500元、但總價不超過33萬元的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購房貸款總額10%的貼息。 享受貼息的家庭,在政策執行期內享受貼息的商品住宅僅限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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