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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國標企業最高獎50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0:48 海峽都市報
本報記者 林可 本報訊 昨日,省質監局透露,我省設立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將重獎參與標準制定的我省企業和單位。這意味著從今年起,我省參與標準和標準化工作的企業、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將有機會獲得省政府專項經費資助,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企業或單位將最高可獲得50萬元資金資助。 按規定,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最高可獲50萬元資助;參與制定的,最高可獲20萬元;參與修訂的,最高可獲15萬元。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最高可獲30萬元資助;參與制定的,最高可獲15萬元;參與修訂的,最高可獲10萬元。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最高可獲20萬元;參與制定的,最高可獲10萬元;參與修訂的,最高可獲8萬元。主導制定一項地方標準,最高可獲10萬元;修訂的,最高可獲5萬元。承擔一項國家標準化科研項目并取得成果的,最高可獲50萬元資助,每承擔一項省級標準化科研項目并取得成果的,最高可獲20萬元。 此外,專項資金還將對我省機構參與其他標準工作給予獎勵。對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標準,屬主導制修訂的,分別將獎勵8萬元、5萬元和3萬元,屬參與制修訂的,將視其在該標準中的參與程度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申報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獲得批準的單位,一次性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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