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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國企領導兼職要報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6:50 新京報
在本公司下屬國有獨資企業兼職,禁領任何報酬 據新華社電 (記者 蔡玉高)南京市國資委近日頒布《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兼職、取酬的暫行規定》,國企領導再也不能隨便到下屬公司兼職,至于兼職取酬更是絕對不行。 南京市國資委新頒布《規定》明確“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范疇為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三類企業中的領導人員。“兼職報酬”則包括兼職單位給予的工資、董事會酬金、業務費、獎勵、補貼、通訊費、工地費、車貼以及兼職單位代繳的個人保險費等。 依據《規定》,“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原則上不得在下屬國有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或者其他法人企業(單位)兼任領導職務;確因行使出資人職責需要兼職的,必須經企業黨委會、董事會和經理班子討論同意,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 《規定》明確表示,在本公司下屬的國有獨資企業兼職的,一律不準領取任何兼職報酬;在控股企業、參股企業兼職的,兼職單位給予的兼職報酬必須全額上交任職企業,納入統一核算,不得據為己有。 南京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領導人員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在今年3月底內必須糾正,逾期不糾正的,將被追究紀律責任。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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