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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等本色集團非法吸儲案被訴金額縮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3日 04:02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丁仕松 通訊員 朱姍姍 排名浙江省2007年10大經濟犯罪案件第二位的“本色集團非法吸儲案”終于正式步入司法程序。早報記者昨天從浙江東陽市檢察院獲悉,該院21日已向東陽市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吳英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并追訴吳英為法定代表人的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本色集團)。目前,東陽法院正在審查,是否立案預計下周有結果。 根據檢察院的公訴書,本色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吳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值7.2億元,公司成立前吳英個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27億元,這比今年1月浙江省公安廳起訴意見書公布的案值“縮水”0.5389億元。公訴書未提“合同詐騙” 今年1月21日,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公布2007年度該省10大經濟犯罪案件,“吳英等人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列“杭蕭鋼構”股票內幕交易案之后,居第2位。 警方公布信息的依據是東陽市公安局2007年5月31日移交給東陽市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根據該起訴意見書,吳英個人涉嫌向21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9.0089億元;吳英、林衛平、楊志昂等8人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148人非法吸收資金14億余元。 早報記者注意到,起訴意見書提到的吳英“合同詐騙”并未在東陽市檢察院本月21日的公訴書中體現。 “案值縮水系正常現象,吳英案為全國矚目,檢察院起訴時會非常謹慎,一些不確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借款會被剔除;‘合同詐騙’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未涉及。”一位熟悉此案的法律界人士透露。本色集團被追加為被告 2007年2月吳英案發后,東陽有關部門對本色集團門店及資產進行了保護性封存,但東陽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并未提及本色集團犯罪事宜。記者注意到,東陽市檢察院在公訴中將本色集團追加為被告,吳英也被控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據早報記者調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本色集團部分資產已解凍。昨天,吳英父親吳永正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透露,本色集團旗下的小山賓館2007年3月8日恢復營業,但“不清楚誰在經營”;該集團位于義烏市的千足堂足浴店2007年7月8日恢復營業,“重新開業得到了東陽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的口頭許可。” “本色集團被追加為被告后也要聘請代理律師。”吳永正稱,但目前公司營業執照、公章、財務報表均被有關部門扣留,“雖然公司沒被注銷,但沒有公章就沒辦法和律師簽合同;沒有運營資料特別是賬務情況,律師怎么辯護?下周,我將和東陽市公安局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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