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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價商品房購買準入標準初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07:50 市場報
本報訊 記者楊曼報道:誰能買到比周邊商品房實際價格便宜30%左右的限價房?這個北京市民一直強烈關注的問題終于有了答案。記者19日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準入標準,以及已購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補交比例已初步確定。 從18日起,北京市就《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和《限價商品住房申購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準入標準及已購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補交比例的通知》公開征求市民意見。 按照北京市限價商品房管理辦法,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戶口,單身提出申請的,申請人必須年滿30周歲。 對于北京市城八區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者的家庭年收入、住房及總資產凈值等也有了嚴格的規定。要求3人及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要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萬元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要在57萬元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要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在11.6萬元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要在76萬元以下。 據介紹,已購限價商品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出售時按照北京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和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交納比例為35%。 已購經適房上市將執行新規 “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 新華社電 對于已經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北京市將區別對待,執行“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政策。從18日起,北京市將公開征求市民意見。 政策規定,對于新政策出臺后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產權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或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要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而對于新政策出臺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確需出售的,由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或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后,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產權人按出售價格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孫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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