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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高公積金貸款額至20萬 第二套房也可貸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0日 07:19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魯勛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向各承辦銀行下發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操作的通知》,從18日起,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由15萬元/人調整到20萬元/人;此外,取消業已執行1年的“對單價萬元以上、單身公寓等不貸公積金”的限制,個人購買第二套自住房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該市此次調整了自去年1月起實施的對“萬元”樓盤貸款的限制。除別墅、聯排別墅暫不予住房公積金貸款外,取消對“每平方米萬元以上、單身公寓等不貸公積金”的限制,酒店式公寓又可以再度使用公積金貸款。 同時,對去年9月實行的對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也有所調整,凡購買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再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但首付不得低于40%。 根據該中心下發的通知,此次調整同樣涉及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以及還貸能力系數。其中,還款能力系數即還貸量占月收入的比例,由原來的0.2調整為0.45;最高可貸額度則由原來的15萬元/人提高到了20萬元/人。據了解,新政策從18日起執行,此前按調整前政策已終審、抵押并已放款的貸款案子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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