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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證監局:轄區上市公司編制年報時必須加入社會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11:26 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1月18日電 (記者 康淼) 福建證監局局長岳仁華日前表示,上市公司2007年度年報公布工作即將拉開序幕,福建轄區上市公司在編制年報時必須將社會責任情況編制進去。 福建證監局日前在證監會系統內率先舉辦了轄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培訓會。轄區35家上市公司以及15家擬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參加了會議。岳仁華在會上說:“在一個不負責任的社會里,必然出現假冒偽劣、掏空上市公司、虛假披露信息等情況,這一定會導致各種矛盾的累積。福建前些年發生的閩發證券、神龍等案件都是因為缺乏社會責任。” 岳仁華認為,世界人口的快速增長,對環境污染的高速擴張,需要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社會責任要求是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內涵的擴大,是公司治理的升華,也是長期發展的趨勢性要求。社會責任要求不是“作秀”,也不是為了“裝點門面”,應該成為上市公司扎實的基本功。轄區上市公司每個項目的推進實施,都要把社會責任加入進去。 去年以來,福建證監局將社會責任當成工作重點,積極引導轄區上市公司樹立社會責任意識。去年8月,在福建證監局的指導下,福建上市公司在國內率先發出社會責任的倡議書。興業銀行代表福建上市公司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建省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建設的倡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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