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將全面征污水處理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19:21 江南都市報
時間:明年年底前 目標: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5% 單價:設區市0.6元/m3 本報訊記者劉媛報道:記者昨日從我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上獲悉,省建設廳廳長與各設區市負責人分別簽訂城市污水達標排放責任狀,確保全省2008年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5%,2010年實現城市生活污水零排放。 為實現這一目標,2008年底前,11個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將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污水處理費調整到0.6元/立方米,縣(市)全部開征污水處理費,標準不低于0.5元/立方米。 已建成14座污水處理廠 到今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廠14座,設計處理能力為117.85萬立方米/日。南昌市建成4座污水處理廠,九江市、新余市、宜春市、撫州市、吉安市、上饒市、井岡山市、廬山等分別建成了污水處理廠。 明年,萍鄉市、鷹潭市、景德鎮市、贛州市、九江市將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5座,設計處理能力29萬立方米/日,屆時全省設區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將達到75%。 明年年底前征污水處理費 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均已開征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為0.1~0.5元/立方米(為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標準),全省平均為0.25元/立方米,遠低于全國平均0.55元/立方米水平。除設區市外,全省其他的縣(市)均沒有開征污水處理費。這給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和市場化運作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為體現“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我省將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2008年底前,11個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污水處理費調整到0.6元/立方米,所轄縣(市)三分之一開工建設污水處理廠,縣(市)全部開征污水處理費,標準不低于0.5元/立方米;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配套管網和污泥處理設施建設任務。 2010年設區市污水“零排放” 2010年,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運行,設區市污水處理費調整到不低于0.8元/立方米水平,全省設區市實現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零排放”。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