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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適房轉讓收益七成或上交政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18:11 深圳晚報
國土部門詳解保障性住房租售政策,有關人士透露 經適房轉讓收益七成或上交政府 本報記者丁蕩新報道昨天,市國土房產局舉辦2007年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售租工作培訓班,向負責此次6006套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的工作人員詳細解讀了此次租售的相關政策。在這批房源中,3142套經濟適用房是我市推出的最后一批面積較大、且集中在特區內的經濟適用房,為防止有人打發財主意,有關負責人要求工作人員在受理申請之初就要向申請人說明:這次經適房的申請、管理將從嚴,絕沒有發財機會。 轉讓后70%收益將上交政府 與以前購買經濟適用房后可以轉手倒賣牟利不同的是,這批經適房在5年內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且在上市出售時,應按照屆時同地段、同類型普通商品房住房與經濟適用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 市物業研究所負責人透露,目前政府正在醞釀經濟適用房相關管理辦法,未來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其增值部分收益的70%要繳納給政府。“因為政府在建設經濟適用房時是有地價優惠的,也就是說,國家在經濟適用房上也享有部分產權。” 隨遷父母將查內地有無住房 在這次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中,規定了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連續兩年低于23252元的標準。這就有可能在申請時,會有人把自己內地隨遷深圳的父母也算為共同申請人,以壓低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 市物業研究所負責人說,對于這種心存僥幸的做法,在申請條件中還規定了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在資格審核時,申請家庭的父母如果是隨遷深圳的,國土部門將發函核查其在內地有無各種形式的住房。一旦查實有房,將取消申請資格。 應以深戶時間最長者為申請人 市物業研究所負責人還解釋了如何才能實現申請利益最大化。 申請時,申請人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不能作為申請人,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其次,家庭成員中有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深圳的,雖視同深圳戶籍,但也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再次,由于打分排隊時,申請人的戶籍遷入日期是一個重要參考;因此,為保證申請利益的最大化,申請家庭應由深戶時間最長者作為申請人。 相關新聞 保障性住房售租名單明年4月公布終榜 本報記者丁蕩新報道 市國土房產管理局近日下發了今年保障性住房售租的工作程序與職責分工。按照工作程序,明年1月14日至2月5日受理申請后,還將陸續經過初審、復審、終審、公示等多項程序。到明年4月下旬,經終審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的終榜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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