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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能資源將有償使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11:05 湖南在線-湖南日報
《湖南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下月施行 本報12月25日訊(記者 柳德新 彭楚舒) 在江河修壩,無償使用來水發電,在我省即將成為歷史。記者今天從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湖南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規定,我省水能資源將實施有償使用制度。凡明年開始新建的水電站,必須有償使用水能資源。 按《條例》規定,開發利用水能資源應當依法取得開發利用權;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權實行有償取得,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條例》既明確了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管的職責,又明確了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將有效地防止以往“多龍治水”、“政出多門”現象,對推進水能資源管理規范化、法制化將起到極大地促進作用。 水能是清潔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以水能轉化的水電,是國家能源發展的戰略重點。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牽涉到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關系到防洪、灌溉、移民等公共安全與利益,尤其還涉及到資源與環境問題。《條例》的頒布實施,從法律上確保了科學、合理、有序地開發利用水能資源。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水能資源管理法規,也是全國第一部專門規范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活動的地方性法規。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龐道沐到會講話,省政府副秘書長戴軍勇代表副省長楊泰波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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