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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叫停零團費等惡性旅游競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03:03 第一財經日報
“零團費”、“1元游”,這些以超低價推出的旅游項目既不能給游客提供保質保量的服務,又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從2008年3月1日起,將被廣東省正式叫停。 廣東省物價局近日制定出臺了《廣東省物價局旅游價格管理辦法》,將從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目前旅游行為不規范的價格行為做出了具體規定。 據介紹,個別旅游經營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一些不規范或不正當的價格行為,擾亂了旅游市場正常的價格秩序,損害了旅游行業的聲譽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主要表現在,一是在標價之外另行收費。如標價1000元游某地,但實際費用遠不止1000元;二是質價不符,游覽項目嚴重縮水,或降低服務標準,不兌現價格承諾;三是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改變旅游線路,或安排過多的購物或自費活動項目;四是標價模糊,甚至搞價格欺詐,誤導欺騙消費者;五是惡性競爭,如“零團費”、“1元游”,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價格權益。 廣東省將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旅游價格管理新辦法包括:一是明確旅游價格必須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旅游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對旅游價格予以公開明示,不得在明碼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是旅游服務中的交通、游覽參觀點門票、代辦證照等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應當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三是非統一辦理的旅游服務及項目,應當以旅游者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四是旅游中需增加服務或遇特殊原因需變更行程和旅游價格的,應當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五是旅游經營者必須兌現明碼標價公示和旅游合同中的各項旅游價格和服務承諾。 六是明確規定不得使用虛假、模糊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標價內容誤導旅游者;不得采取不正當的價格行為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 (新華社)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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