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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廉租房經適房實施辦法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19:23 金羊網-新快報
廉租房經適房實施辦法昨日正式出臺實施,將對經適房住戶不定期抽查 廉租房租購條件 家庭資產不超73148元 經適房租購條件 家庭資產不超109722元 新快報訊 (記者 謝蔓 實習生 仝逍遙)昨天,廣州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制度實施辦法,本月18日經市長張廣寧簽發后,正式由市國土房管局公布出臺。據悉,兩個《實施辦法(試行)》經過網上公示后,共收到各種意見、建議953條(次),規類33條,采納25條。兩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將廉租房的保障范圍由雙困戶延伸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且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市國土房管局局長謝曉丹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明年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還將從今年的由政府集中建設擴大到配建和捐建。另外,房管局有關負責人在另外的場合也曾表示,明年新社區的選址工作已經開始,新社區的建設有可能會引入發展商參與。 據了解,兩個實施辦法的征求意見稿9月21日在網上進行了10天的公示,意見稿中規定家庭(以一人家庭計算)總資產凈值限額分別為7萬元和11萬元,而正式公布的兩個《實施辦法(試行)》則明確將廉租房和經適房的資產限額分別確定為低于收入標準18287元的4倍和6倍,即分別為73148元和109722元。 實施辦法規定,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實行定期或不定期隨機抽查,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對象實行每隔2年定期年審制度,確保政府住房保障真正落實到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困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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