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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最高罰2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15:05 蘭州晨報
《蘭州市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獲批準并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報訊(首席記者 梁峽林) 記者從12月20日下午閉幕的甘肅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獲悉,甘肅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審查了《蘭州市價格監督檢查條例》,決定予以批準,由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而據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員介紹,《蘭州市價格監督檢查條例》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商家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14種行為都屬于價格違法行為,單位利用強權變相強制收費等做法也屬違法行為。價格主管部門發現經營者的14種價格違法行為后,可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本次會議還審議了《甘肅省政府關于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兩項指標補充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考核目標的議案》,同意將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和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兩項指標補充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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