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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千萬國資被變成負資產后以零資產轉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1:41 正義網-檢察日報
查處國有企業改制中隱匿、私分、轉讓、賤賣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近年來一直是紀檢部門、檢察機關辦案的一個重點。然而一些國有企業鄰居在企業改制中為了私利,仍敢頂風作案,以身試法。 江蘇省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原是一個有近千萬元資產的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該管理站原站長宋世明勾結本單位成員,采用隱匿資產的方式大肆侵吞國有資產,加上改制審計、監管不力,竟然變成“國有凈資產為負1126萬元”,結果以“零資產”轉讓,使國有資產輕易變成了私有財產。此案的發生表明:加強國資監管,預防國企改制中的腐敗,有效防止國資流失,依然任重道遠。 2006年10月8日,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檢察院檢察長收到了一封舉報信,信中反映原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改制后更名為無錫市民豐專用線股份有限公司)領導借企業改制之機大肆玩弄權術,侵吞國有資產,署名是“原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職工”。可舉報信僅僅反映了一些現象,并沒有實質性的具體線索,查案難度不小。 沒過多久,無錫市民豐專用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宋世明在本公司接待了無錫市某國資委的工作檢查組。檢查組不僅查民豐公司現在的賬,而且還把改制前民豐專用線管理站的賬也查了個遍。宋世明猜不出檢查組的用意,只有應付的份兒。 2007年1月8日,是宋世明永遠都不會忘記的一天。在這一天,他被南長區檢察院帶走了。 宋世明的如意算盤 他所要求的不僅是隱匿一部分資產,而是想通過改制最終達到不花錢就把國有資產轉到自己手上的目的 2003年1月,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站長宋世明接到一份文件,讓他加快了自己設想的步伐。原因是上級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為管理站改制指定了兩個會計事務所,將對管理站及其下屬兩個三產公司的所有資產、負債情況進行改制審計。 事情還得從2002年10月底說起。上級通知宋世明即將對民豐專用線管理站進行改制。接到通知后,宋世明就開始打起了如意算盤:改制,當然將現有資產評估得越少越好,改制結束,他還當總經理,所占股份按規定是最多的,資產成了經營集團的個人資產,不是能撈到更多的好處?只是不知其他領導怎么想。眼下當務之急就是趕快統一領導層的意見。 幾天后,宋世明把分管設備的副站長李龍喜,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站長蔣偉堅召集到辦公室,試探著把自己的想法說了,沒想到得到他們一致擁護。宋世明感覺時機已經成熟,于是,他又召開了領導成員會議,其中包括黨總支書記劉增興、主辦會計吳麗、設備科科長顧勇,議題是有關站內資產如何處置的問題。經過一番動員后,大家的想法已經開始圍繞著宋世明的思路轉了。 在這次會上,宋世明作了布置:隱匿備件的工作由李龍喜負責,財務上的問題由吳麗負責,任務是能進入成本的盡量進成本,各項費用要按財務規定盡量打足。其他技術設備上的問題由蔣偉堅、顧勇負責。在規定任務的同時,宋世明還規定了時間期限。 其實,宋世明心里早就給自己定了底線,他所要求的不僅是隱匿一部分資產,而是想通過改制最終達到不花錢就把國有資產轉到自己手上的目的。 分頭行動隱匿國有資產 每個部門都忙得不亦樂乎,宋世明除親自指揮外,還常常檢查具體操作的進度 對于副站長李龍喜來說,上面有領導的撐腰,下面有一幫信得過的弟兄,而且,隱匿資產又與自己的利益掛鉤,他自然不會懈怠。他清楚,機車、鐵路、房產等是無法隱匿的,要想隱匿資產,從他分管這一塊來說,主要是庫存材料設備、工務備件、燃料等。 于是,李龍喜一個電話,把管倉庫的主任叫到辦公室,吩咐他立即到倉庫去盤點一下,看倉庫有些什么東西。兩天后,管倉庫的主任把一份清單遞給了他。李龍喜發現,清單上有100多個品種,看完后,他對這位主任說:“你安排人將這些材料虛開領料單把它全部領掉。”幾天后,李龍喜在一疊領料單上簽了字。僅此一項,幾十萬元的國有資產就沒了。 處理完庫存材料設備,李龍喜的下一個目標是工務備件。他把設備科科長顧勇、倉庫主管叫到辦公室,吩咐他們讓工務機段的班組分別把庫存物資開領料單先處理掉。顧勇說:“中層會議結束后,我已經讓倉庫主管把所有工務備件全部列出來了。”說完遞給李龍喜一份材料,上面清楚地列出了所有的工務備件,李龍喜看完后十分滿意。幾天后,工務備件也處理好了。 按照宋世明的意思,財務賬上還有一些資金,也要想辦法處理掉,辦法就是先采購一些設備,然后突擊領用。為此,李龍喜讓顧勇安排采購員趕到北京機車廠去,把之前訂購的機車備件發票先開回來做賬,然后安排機車組把備件領掉。李龍喜同時還讓采購員去油料公司購進了一批柴油,也按計劃辦了領用手續。 運作國資的具體部門財務科也忙得不亦樂乎。在隱匿資產的關鍵時候,宋世明除親自指揮外,還常常檢查各個部門具體操作的進度。每一道環節的財務賬面做好后,財務科科長吳麗就會請宋世明過目,直到他滿意為止。 管理站下面還有兩個三產公司,雖然賬面上沒有多少資金可查,也不必隱匿,但是,讓他們擔心的是,以三產名義私設的兩個“小金庫”有幾十萬元,以前隱藏了許多用于領導開支的項目,當然也不能讓審計人員知道。于是,宋世明讓財務科長把“小金庫”的賬好好理一理,同時大家約定嚴守秘密。 絞盡腦汁謀取私利 宋世明為獲得不義之財到了近似瘋狂的程度。他心里明白,這是他最后的機會 那段時間可以說是宋世明最忙的時候了,他除了對改制前資產的處置進行把關外,還有一些大事要忙。 前幾年管理站購回一批舊鋼軌和鐵路器材,正好有單位需要,于是,宋世明派顧勇與對方洽談,成交時顧勇讓對方開現金支票。拿到支票后,顧勇馬上到銀行提取現金,前后三次共得款11萬余元。這些錢,除了6萬元進了“小金庫”外,其他的全被顧勇和宋世明私分。 此外,無錫某公司與管理站簽訂了鋪軌合同,工程量100多萬元,宋世明讓顧套取了6萬余元現金,二人分掉了。管理站要做一項工程,與對方簽訂了合同,心懷鬼胎的宋世明指示顧勇在與對方簽合同時,附加一個條件:要對方套取現金,數額30萬元。作為承接工程的一方哪敢不辦,錢拿到后就被二人分掉了。 絞盡腦汁為個人謀取利益的宋世明,為累積個人資本下足了功夫。一面隱匿國有資產,一面為自己撈取更多的錢財,宋世明為獲得不義之財到了近似瘋狂的程度。他心里明白,現在是他最后的機會。 真心懺悔也換不回自由 “我現在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國有資產不可侵犯” 會計事務所和審計部門正式進入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進行資產審計時,管理站已做好了充分準備,再加上由主管部門派來審計、監管的專業人員放棄原則,2003年12月23日,有關方面決定管理站整體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時,管理站整體改制資產報告竟寫著:“無錫市民豐專用線管理站國有凈資產經評估為417萬元,調減評估基準日后經延伸審計的虧損為負248萬元,調整后的國有凈資產為169萬元,按有關規定提取給付富余人員安置費,提前退休人員和年滿30年工齡的養老金、醫保金、調整養老金等費用支付。經以上調整,國有凈資產為負1126萬元。根據有關規定,管理站以‘零資產’轉讓給原單位經營者和職工。” 宋世明等人對管理站進行“零資產”改制的目的終于達到了。最終,根據規定,剔除有關費用后,新的無錫市民豐專用線股份有限公司以105萬元的股本注冊。宋世明持股27萬元,占26.3%;李龍喜、蔣偉堅各持股13.5萬元,各占12.81%;顧勇、吳麗等管理站中層干部一共持股22.6萬元,占21.44%;管理站職工持股占26.6%。宋世明等人的過分舉動激怒了職工,他們開始舉報上訪。 2007年3月,原管理站的領導干部被一個個傳到檢察機關,接受調查。在事實和證據面前,李龍喜、蔣偉堅、顧勇、宋世明等6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問題。前不久,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以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公司人員受賄罪判處宋世明有期徒刑七年;以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李龍喜、蔣偉堅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顧勇、吳麗等3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到此時,宋世明終于明白了不義之財不可取的真正含義。他在檢察機關接受調查時寫下了自己的悔過書:“面對過去,如果可以重來的話,就是金山銀山放在面前,我都不會動心,自由太珍貴,失去了就無法挽回。現在才感到是真正的心痛。在企業改制時隱匿國有資產,當時我錯誤地認為其他企業也是如此,我們這點算是毛毛雨了。現在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國有資產不可侵犯。” 三點檢察建議 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制教育,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的有效監督,加強審計 一個近千萬元資產的國有企業,因某些人的蓄意行為,改制過程中竟然變成了負資產。為什么宋世明等人的行為能夠得逞?此案的辦案檢察官分析說:“應當說,對企業的監督是多方面的,而主管部門的監督是比較有效的一種監督形式,因為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經營、資產情況比較了解,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應該參與到全過程,對發現的不實和虛假情況應及時阻止。恰恰就是由于上級主管部門監督的缺失,再加上企業的紀檢部門沒有負起責任,才讓宋世明等人鉆了空子,實現了空手套白狼的目的。” 而參與審計的會計事務所在執行過程中沒有按照原則規定辦事,形式主義嚴重,也是此案暴露出的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這位檢察官介紹說,參與審計的會計事務所的人員僅憑宋世明等人提供的賬冊為依據,沒有深入現場,也沒有將賬目與實物對照。但因法律對參與的專業人士缺乏相應的規定,無法將他們繩之以法。所以,對會計事務所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對因參與改制過程中涉及違法犯罪的會計事務所,可吊銷其營業執照,對涉案的會計,根據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直至吊銷個人資質永遠不得從事會計工作的處罰。 改制前,上級主管單位通過多種形式,將改制的要求、方法、規定,明確地向民豐專用線管理站宋世明等人進行過多次教育,并反復進行了改制前的具體測算、模擬,應該說國家有關的政策、規定,宋世明等人了如指掌。然而,在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天平面前,宋世明等人私欲膨脹,置法律、制度于不顧,鋌而走險。在“一把手”的親自指揮下,上演了一出隱匿國有資產的鬧劇。有鑒于此,辦案檢察官說,對干部的法律教育刻不容緩,尤其對“一把手”的教育應是重中之重。 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無錫市南長區檢察院在查案過程中及時向主管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企業“一把手”的法制教育,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的有效監督,審計、監督部門的監管應該及時、到位。 (作者:楠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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