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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工商聯通過會員繳納會費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1:29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李錫銘北京報道】 北京市朝陽區工商聯日前召開九屆三次執委會,會議審議了會員繳納會費的暫行辦法,最后在通過其他文件的同時,也通過了此辦法。 文件在解釋收取會費的必要性時說明,工商聯是黨領導的中國工商業界組織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工商聯組織向會員收取會費是按照《中華工商業聯合會章程》規定繳納會費,是會員應盡的義務,是會員參與會務工作,增強組織觀念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會員進入各種榮譽體系的必備條件之一。 會員每年繳納會費根據情況不同,標準不一樣,會長3萬元,副會長2萬元,常委5000元,執委2000元,一般企業會員1000元。以上的會費繳納對象都是企業家會員,由企業經費支出。 所繳納的會費實行?顚S迷瓌t,會員會費設立單獨收支賬戶,建立會費開支明細表,會費開支由會長辦公會集體決定,對會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每年度向執委會報告。 據了解,朝陽區工商聯在會費收取的情況下,為會員企業辦好事,辦實事,為每個會員企業訂報,目前已經用會費訂閱中華工商時報12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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