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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新房交付前附屬設施先備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6:05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本報訊(記者陶玲)《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屬設施設備交付使用備案辦法》昨日出臺,《辦法》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住宅附屬設施設備必須到房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后,才能交付給業主使用。 《辦法》實施后,小區附屬配套設施是否到位,是否完善合格,業主將有據可查。如果開發商沒有辦理備案手續就交房,業主可以向房管部門進行投訴。對未辦理備案手續擅自交付新建住宅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開發商,備案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辦理備案手續的將予以信用記錄并公布。對交付使用條件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將責令開發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交付使用住宅銷售額1‰—3‰的罰款。據介紹,對新建住宅附屬設施設備交付使用實行監管的舉措,成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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