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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臺政策規范農村村民住宅權屬轉移登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6:31 東南快報
本報昨日消息,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制定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村民住宅權屬登記轉移管理的意見”,已經廈門市政府同意,該意見將于2008年1月1日起具體執行。 根據意見,登記的范圍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住宅以買賣、贈與、交換等形式涉及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 據了解,申請人除需符合“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一戶一宅”條件外,還須是“一對夫妻為主要成員組成的家庭(含單親家庭二人以上,包括二人)”,或“無直系親屬的單身”,或“屬直系親屬的二人以上成員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 而如果“非本村居民”,或“在本村已取得宅基地的”,或“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除正常婚嫁、部隊復員、就學回鄉以及符合政策遷入本市農村且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等情況外,其戶口在2003年8月1日《廈門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后遷入本村的”,均不受理。 據悉,該意見下發之前,已經過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并繳交完相關稅費的,可作為歷史遺留問題給予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記者 羅聯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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