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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六檔開征土地使用稅 最高30元每平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20:16 金羊網(wǎng)-羊城晚報
深圳在廣東率先開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額以實際土地占用土地面積為征收依據(jù),最少3元/平方米,最多30元/平方米,共分六個等級。昨天下午,深圳市地稅局召開發(fā)布會,表示計稅期從11月1日開始;除特殊減免外,在深圳市范圍內(nèi)使用土地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均需繳納,個人所有非營業(yè)用房屋暫緩征收。 據(jù)介紹,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于今年起實施。目前廣東省的實施辦法尚未出臺,深圳的具體執(zhí)行辦法已獲通過。開征土地使用稅后,原土地使用費停止征收。 個人住房如何征收?據(jù)了解,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包括在深圳范圍內(nèi)使用土地的所有單位和個人,符合條件的特殊用地可以免繳。個人所有非營業(yè)用房屋用地暫緩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一旦住房出租或用于其他營業(yè)性活動,都要征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去年修訂最大的變化是,提高了納稅額度,其中大城市的稅額從0.5元—10元提高到1.5元-30元。 深圳此前沒有征收過土地使用稅,此次開征,納稅期限按年計算,分兩期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及12月1日至15日,納稅人也可選擇一次性繳納全年稅款。 (記者李天君、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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