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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道禁令:武漢整治建筑行業 商業賄賂居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10:53 21世紀經濟報道
115道禁令:武漢整治建筑行業商業賄賂列入不良行為之首 武漢報道 本報記者 聶春林 實習記者 陳哲 剛從市長電視電話會議散會,湖北山河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周游不敢有半點耽誤,馬上撥通了給老總的匯報電話。 日前,在武漢市副市長尹維真的主持下,武漢市建設、檢察、監察、工商四部門正式公布了<武漢市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 在<辦法>中,武漢市開全國先河,確定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評標、質量檢測等九方主體115條不良行為的認定標準。 根據<辦法>,今后武漢市所有建筑企業的不良行為將被公布在網上,并受到最高36個月內不得進入建筑市場的處罰。 “如果<辦法>得以實施,將會是一場革命。”武漢大學法學院一位教授認為。 違規者出局 “這將在武漢建筑行業引發一場地震。”武漢市監察局執法辦公室主任葉小訊亦有同感。 在葉小訊看來,建筑行業是典型的買方市場,建筑施工企業素質良莠不齊,市場競爭十分慘烈。為占據市場份額,一些實力較弱的建筑企業,不惜通過墊資行賄、圍標串標、掛靠及資質造假等手段獲得項目。 “財務管理規范、審計手段健全的大型建筑施工企業,反而拿不到項目。”周游對記者說,“過去政府也出臺過政策,但大都不具操作性。” 武漢市另一家的特級資質建筑企業的內部人士透露,以前也搞過類似黑名單的公布平臺,但大多屬于臨時性的,“處罰也不痛不癢,約束力可想而知”。 對此,<辦法>的起草人之一、武漢市建委辦公室主任崔偉坦誠:執法檢查和專項治理再多,都無法代替一項科學可行的懲戒機制。 于是,根據建設部年初頒布的<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和湖北省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武漢市為建筑市場設立了115條禁令。根據建筑企業不良行為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鎖定其不得進入建筑市場的時間為6至36個月。 崔偉介紹說,建設領域的不良行為涵蓋商業賄賂行為和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條文的行為兩個方面。 根據<辦法>,“違規企業在受公布期間不得參加招投標”;“連續三年違規的企業被降級資質”;“不良行為直接責任人資格證書被吊銷”;“取消被公布企業項目和人員的評優資格”。 在周游們看來,<辦法>中對違規行為的處理條款,“針針見血”,因為建筑企業拿不到項目,“基本上就等于斷了糧草。” “掐住了違規企業的七寸” “我們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崔偉對記者說。 事實上,建設部去年確定的建筑行業征信平臺建設的兩大試點,分別是環渤海和長三角地區,武漢并不在列。 建設部市場管理司招投標處副處長全河介紹:早在1999年,武漢就開展了信譽等級評定公布。“工作剛開展時非常紅火”,但由于其他省份并沒有類似的機制,監管范圍僅限于本地企業,客觀上抑制自己的發展,誠信體系建設不得不暫時擱淺。 這一現象引起了建設部的重視。今年1月,由建設部市場管理司牽頭起草的<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正式頒布施行。 根據建設部的規劃,遏制建筑行業不良行為分為:確定統一認定標準,對企業進行信用評介;推動建設、監察、工商、金融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和完善行業法規體系和獎懲機制三大步。而今年的重點,還僅僅在統一標準上。 作為惟一一個初步形成具體懲戒機制的地區,武漢走在了前面。 據武漢建委主任王立介紹,<辦法>經歷1年多時間、先后25次修改才最后定稿。建設部、監察部對其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地學習武漢的做法。 另外,<辦法>將商業賄賂列入不良行為之首,檢察院、監察局和工商部門也參與監督。“意味著公示制度不再僅僅是建管部門內部規章,而是變成一種社會監管體系。”王立表示。 有專家評價,違法成本過低,是建筑企業敢于鋌而走險的主要原因。武漢模式的特點在于,“掐住了違規企業的七寸”。 上述專家表示,由于處于試行階段,該辦法也有其硬傷:對不良行為的監督機制還有待細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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