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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標準:廉租房最低年收入為6960元及以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06:58 人民網-人民日報
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確定為6960元及以下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最低年收入確定為22700元及以下 本報北京11月6日電 (記者 王建新) 11月5日,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準入標準的通知》,對2007年北京市城八區城市居民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準入標準做出明確規定。 按照《通知》,城八區申請廉租住房的1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15萬元及以下。相應的,2人戶家庭在這三方面的指標分別為1392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23萬元及以下;3人戶家庭為2088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0萬元及以下;4人戶家庭為2784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8萬元及以下;5人戶家庭為3480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40萬元及以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1人戶家庭年收入須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須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須在24萬元及以下。相應的,2人戶家庭在這三個方面的指標分別為36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27萬元及以下;3人戶家庭為45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36萬元及以下;4人戶家庭為529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5萬元及以下;5人戶家庭為600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8萬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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