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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郵政代繳業務明起統一10元每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 03:51 信息時報
明天起,郵政代理繳費的服務費將統一為10元/筆。昨日記者獲悉,廣州市物價局轉發省物價局《關于郵政代辦繳費業務服務收費標準批復的通知》,廣州市郵政局的郵政代繳業務將有新的收費標準,并于11月1日起試行一年。 據悉,郵政代辦繳費業務包括代理公路規費(養路費、通行費以及客運附加費)、年審費、違章罰款等,現時各項的收費標準各有不同。從11月1日起,郵政代繳業務的服務費將有統一收費標準。其中,代理繳款服務費為10元/筆,受理手續費為5元/次,上門攬收服務費為5元/筆,不得另外收取相關單式工本費。而單證速遞服務費同城的收費標準為10元/封,異地為20元/封,若采取信息系統辦理無需速遞的,則最高只能收取5元/件。 另外,物價部門還要求,郵政企業依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逐項收取相關費用,對同一客戶的多項代繳服務收費,若繳費地點為相同的銀行,應視為同一筆代繳業務單項收取費用。對一定業務量的大客戶應適當給予服務收費的優惠。 見習記者 趙安然 記者 何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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