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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下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4:14 第一財經日報
王芳潔 日前,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通知,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國管分中心業務除外)進行了調整。 公積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推進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更好地為借款申請人服務,減輕借款申請人負擔,促進個人住房消費。 自2007年10月15日起,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調整為按貸款額的5%。收取(最低收費300元)。而此前,北京市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服務費標準一直是貸款額的8%。。也就是說,若公積金貸款60萬元,擔保費就由4800元降至3000元。 據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主任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低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市場規范了,貸款風險對于貸款機構降低了,擔保風險也低了;另外一個是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建立了借款人的資產管理系統,內控能力加強了,成本也降低了。 另外,在貸款發放前,借款申請人放棄貸款或變更擔保方式不再需要擔保中心擔保的,擔保中心在扣除200元的手續費后,將剩余擔保費退還借款申請人,除此情況外,貸款一經發放,擔保中心不再退還擔保服務費。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擔保服務費,按照調整后的上述標準執行。 對于個人信用等級為AAA級或AA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擔保中心在收取擔保服務費時,按照實際應收取擔保服務費的95%或98%。 正在辦理過程中的公積金貸款業務,擔保費如何收取? 新通知規定,對于2007年10月15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部門已開具《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按原有規定執行;對于2007年10月15日前已繳納擔保服務費且已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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